昨天作了一個網路小遊戲,結果顯示我是「屬於紐約」的。沒錯,目前除了台北以外,我最喜歡的城市是紐約,接下來是台南。會喜歡,當然是因為曾在這些地方住了一段不短的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2000年,研究所畢業以後,不想這麼早投入人肉,不,是就業市場。正好,晶晶的缺個室友當分母來分擔昂貴的租金,而我又很想體驗在國外生活的感覺,跟茹芳提了一下,她也想趁此機會嘗試(分母當然是愈多愈好囉~)。就這樣,我和茹芳當場決定到紐約「遊學」去!當然,我事前詢問過我的金主—老媽的意見,她是不反對啦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實,我不是住在曼哈頓、皇后區或是布魯克林區,而是在Hudson River另一岸的紐澤西州Jersey City,但是,幾乎所有的生活都是依賴著Manhattan。要買菜,到Chinatown,要逛街,到Manhattan,當然最主要的活動是上課,這也必須進城去。住的社區算是高級住宅,年收入需要月租的32倍以上!當然囉,我們雖有四個人住在這,但是沒一個是在工作的,年收入當然是找人頭充數,人頭哪來的,我就一點都不清楚了,總之就是住了進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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